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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宜宾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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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宜宾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8-15 16:24:00阅读(

宜文广旅发〔2024〕3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旅游局,市级有关部门,市直文广旅游单位:

为做好2024年全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

申报评审的人员必须是从事艺术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市中评委负责全市艺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若今年未组建或不具备组建艺术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县(区),应由各县(区)人社局审查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证明函,委托市中评委开展评审。

(二)申报专业范围

演员、演奏员、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美术、艺术研究、演出监督、舞台技术共计12个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艺术系列初中级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附件1)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申报。

(三)计算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按照有关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确定。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3号)等有关规定,本次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应当向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登录,点击“新增申报”进入系统申报,请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申报者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用户操作说明详见个人端操作手册(附件2)(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宜宾市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在系统中建立单位账户,单位账户的获取方式详见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附件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业绩成果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照要求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推荐材料主要包括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并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公示信息、公示结果和单位推荐材料

    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要及时在职称评审系统上报,申报截止时间内未上报的将不再受理。

(三)逐级审查

    县(区)文广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相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1.市属企事业单位(初级):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填写个人申报资料—提交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审核—提交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市文广旅游局审核—提交市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2.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级):申报人员申报中级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填写个人申报资料—提交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审核—提交所属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市文广旅游局审核—提交市人社局审核—提交市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3.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初级)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填写个人申报资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提交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区文广旅游局)—提交各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出具委托评审函—提交市文广旅游局审核—提交市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4.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中级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填写个人申报资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提交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区文广旅游局)—提交各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提交市文广旅游局审核—提交市人社局审核—提交市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5.扩权县(除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以外的县(初、中级):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填写个人申报资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提交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区文广旅游局)—提交各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出具委托评审函—提交市文广旅游局审核—提交市中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组织评审

艺术系列中级技术职务由宜宾市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对申报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对所学专业与申报职称关联度不大的申报人员将开展现场答辩,评审专家集体讨论,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五)审核确认

评审通过初、中级职称人员,由市文广旅游局中评委办公室整理。整理后,扩权县(除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以外的县)申报的初、中级,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申报的初级由县区人社局公示职称通过人员名单,无异议后,再由县区人社局发文;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初、中级,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申报的中级,由市文广旅游局公示初、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无异议后,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申报的中级职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初级职称由市文广旅游局发文。

(六)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文件下发后2个月内,到市文广旅游局中评委办公室(307)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存入个人档案。评审通过后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职称证书,也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或登入PC端“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或查询“职称信息查验”选项,输入要求的信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验。

四、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5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二)逐级审查。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资料。

(三)现场收件安排。

1.收件时间:2024年9月18日-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收件地址:市文广旅游局人事科(叙州区长江大道中段7号307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春焱,0831-8205200。

4.申报评审材料汇总后,分别由各县(区)文广旅游局或市属单位(部门)按审核要求统一报送,市中评委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资料。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后扫描。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具体材料如下:

1.学历信息。学信网查验结果或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供相应年限受聘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其中,申报中级需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文件或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受聘文件、近4年工资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企业人员及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申报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应提供相应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受聘文件或合同。

3.业绩成果。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每个业绩扫描一份),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如业绩材料(获奖)不能反映所从事工作(主持、主要参与者等)、担任角色等方面情况的,其佐证材料需按单项由所在单位公示后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单位公示需在线上线下(线上主要指官方网站公示栏、公众号、微信或QQ工作群等;线下指单位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按单项分别出具红头文件作情况说明。

4.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

5.继续教育。所在单位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出具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证明(附件4)。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公需科目授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部,联系电话:0831-8247298。

6.考核情况: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7.评委会要求申报材料: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总结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5)、身份证扫描件

8.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反映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9.公示证明:申报职称评审的公示情况(包含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

10.委托评审函扫描件:扩权县(除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以外的县)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和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供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三)纸质材料

请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用A3或A4纸双面打印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其中“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内签署详细的任现职以来表现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详细的推荐意见其他佐证材料1份(另行分册装订,提供内容应与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佐证材料依次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上粘贴的材料目录附件6)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提供《宜宾市2024艺术系列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册》(附件7)一式3份,逐级盖章留存

、注意事项

(一)今年是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职称评审,各申报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登录网站注册账号、熟悉流程、填报信息,确保按规定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流程和审核意见,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个人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逾期未完成网上个人申报或完成网上个人申报但未完成线下资料报送的,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申报,评委会一律不予推荐

(二)单位在进行资格审查推荐时,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对申报人员提供(填报)的所有材料要进行认真核实,严格审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对没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参评。

)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填写、报送,各单位经办人要负责对申报材料是否规范进行认真审核,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依据中评委评审文件及任职条件要求,认真进行资料审核,并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相应具备条件的中评委进行评审。艺术系列中(初)级技术职务需向宜宾市艺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出具委托评审函。

)严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在公司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挂靠企业进行职称申报评审,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对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用户操作说明

3. 申报单位端操作手册

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5.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 材料目录

7. 宜宾市2024艺术系列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册

                                                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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